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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就业培训专业及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我市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状况,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现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标准做出相应调整(见附件)。初次参加享有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00元/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于参训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一次性发放。各单位要科学安排培训计划,严密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补贴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新的补贴标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类别及补贴标准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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