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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场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提高广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2014〕2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6〕27号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济财社〔2016〕47号)精神,现就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具体见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7﹞1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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