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保障学校通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疫情期间班车管理办法(试行)。
一、班车运行前,驾驶员上岗需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驾驶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
二、班车实行“一运行一消毒”,驾驶员需对车辆内部喷洒含氯消毒剂,对车辆扶手、座椅等用 75 度酒精擦拭消毒,确保班车车内清洁。
三、每台班车安排专人管理、配备体温测量仪,教职工乘坐班车前一律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要求每天按照“教职工不测体温、不戴口罩、离济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允许乘车”的原则,对每名乘车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严格管控。
四、教职工上车检测体温时,凡体温高于37℃的、有疑似症状的职工,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上车;一经发现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并尽快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检查,症状消除后并有医院证明方可上班。
五、疫情期间,乘车教职工一律乘坐本线路班车,管理人员做好乘车职工上下车,全面详细的掌握教职工动态,便于有突发情况时,利于排查。
六、教职工乘车时按站点乘车,严格按照人等车、车不等人的原则,乘车人员须提前候车;站点允许驾驶员等候一分钟,迟到或其他原因未及时到达人员请自行解决。车辆行驶时禁止大声喧哗,如聊天、打电话;要保持车厢内公共卫生,严禁在车上就餐,请勿乱扔纸屑、垃圾等。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