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节假日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现将学校2020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寒假: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月21日止。教职工1月11日、12日正常上班;学生2月22日、23日报到注册,教职工2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2月24日(星期一)上课。
教职工寒假专项培训安排详见人事处培训方案。
二、几点要求
1.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处理好突发事件。
2.寒假期间,各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包括兼课、外聘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新学期上课准备,保证正常开课和新学期各项工作的开展。
3.放假期间,全体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方便联系,如遇特殊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可视情况自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