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党团工作-> 党团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 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1-08-16 14:57:46  点击量: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严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中去,理顺党员关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发字〔2016〕30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2021年8月16日—2020年8月24日

二、清查对象

本次专项工作的重点清查对象为以下类型的党员:

(一)已离校但党员组织关系未从学校转出的师生党员

1.毕业后因出国(境)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

2.毕业后因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等原因申请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的毕业生党员;

3.离职或长期不在岗但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教职工党员。

(二)组织关系已从学校转出但转出后未反馈回执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含京内系统转接)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三、清查方法及步骤

(一)清查梳理

1.“灯塔—党建在线”系统

各党总支通过查看“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内党员情况,清点已毕业离校或离职,但仍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中的的党员,进行类型区分,即区分哪些为组织关系保留或暂存在学校,哪些为已开具转出介绍信但因未收到或未录入回执。

2.组织关系保留或暂存超期情况

梳理排查出超过组织关系保留或暂存期限,即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时间超过2年、组织关系暂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党员情况。

3.其他方式和渠道

各党总支可通过其它多种方式进行梳理排查,力求采用多种方式全覆盖清查组织关系暂存党员。

(二)联系并备案

各党总支要根据清查梳理情况,以包干负责的形式与相关党员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直接联系或人际查找、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和教育,对于党员信息要多方调查核实,掌握党员目前的相关工作学习、居住地等情况,联系过程和调查核实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对于清查出的组织关系应转未转的党员,要与党员沟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对于采用各种形式都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详细记录其失去联系时间、具体情形等,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

根据梳理排查和联系落实情况,各党总支如实填写《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清查备案表(党员组织关系历史遗留问题清查备案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收到回执情况清查备案表)》(见附件),为后续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备案表》经党总支核查通过,总支书记签字后,于8月24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版报送至邮箱s*****b@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组织部(卓越楼552)。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从严从实管理党员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清查工作,指定一名或多名专人负责,包干到人,确保组织关系清查全面,落细落实,对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党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情况,逐个进行全方面调查核实,认真排查,及时进行处理,在清查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

(二)严肃工作纪律

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清查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严肃做好相关工作安排,负责人员要熟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处置等方面规定。对于情况比较复杂、基层党组织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做好情况登记,由党总支研究分析后作出初步处理建议,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组织部,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长期跟踪,逐步全部解决。

(三)强化督查考核

对于此次专项工作组织统战部将会同纪委、绩效考核办对各总支进行全面督查考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的党总支、支部,组织统战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约谈其党总支书记,并核减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取消党内评优评先资格。此专项工作结束后,组织统战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2021年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联系人:张彦卿 80958015

组织统战部

2021年8月16日

窗体底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