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提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的总目标,结合我院的基本情况,制定机械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第一条教学队伍建设
1.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和教学传统教育,要求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谨治学,注意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教书育人,树立良好的教风。
2.制定机械学院教师教学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要重视教学队伍学术水平的提高和知识的更新,不断优化教学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逐步培养一批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的教学骨干队伍。
3.对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应明确主干课程及主干课程的负责人,主干课程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队伍,对一般课程也要明确A、B角,并建立课程小组,避免“单打一”设课的情况。
4.要努力提高教学队伍中具有科研或技术开发能力的教师的比例;要提倡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或编写高质量教材、教学参考资料,鼓励教师根据专业需要开设新课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
5.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和骨干教师培训,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同时要重视从社会上聘用一批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6.在加强对青年教师全面培养的总体规划下建立、健全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制度。挑选思想素质好、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进修计划及开课前的试讲应当严格要求,热忱指导,认真检查。
7.要支持、扶植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做好宣传、表彰工作,要努力发现和培养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
8.要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或造成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要及时教育和处理;对长期教学效果不好,又无明显改进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教师教学工作档案。
第二条课程建设
1.每个专业都应当有一套结构合理、不断优化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这套体系应该能适应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课程之间的衔接合理;课程的设计优化。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其内容应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变革和发展。
2.每个专业的主干课程应是高质量的。主干课都应配有教学和学术水平高的课程负责人,应有比较完善的教学(实验)条件,在省内外同类院校同学科中领先并具有特色,能得到本专业的学生及其它相关课程老师的好评。
3.每个专业每年开设的课程中(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至少应有2/3以上是教学效果好或较好的,没有教学效果差的。
4.建设本专业先进水平的特色课程,并努力帮助这些课程制定建设规划,落实有关措施,尽力加以扶持。对本院内教学质量较差的课程应进行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改进。
5.分批确定本学院重点建设课程并向学校推荐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6.切实加强对新开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新开课程的申报程序。
7.建立课程质量检查制度,在课程普遍自检的基础上,先由本院课程建设小组进行抽查,并开展课程建设经验的交流。
第三条教材建设
1.制定合理的教材建设规划和完善的教材选用制度。努力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电子网络教材的建设和选用工作。
2.加强对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用教材的管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材应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省确定的优秀教材,选用时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对所选用教材的不足之处,可采取编写辅助教材或介绍参考书等方式加以完善。
3.加强对专业课程及特色课程教材的建设。专业课程及特色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编写时要注意选好主编,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教材编写的执行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教材的质量和完成时间。同时要重视教材编写工作中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
4.加强对自编讲义或辅助教材的审定工作,严格限制同层次低水平讲义或辅助教材的编写,编写讲义或辅助教材,必须经本院教材建设小组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印刷或自办发行。
5.建立使用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对国内同学科现有教材的调查与研究。每个教师在课后应认真填报对所用教材质量的评价及对今后该课程使用教材的建议,教研(实验)室领导应认真审阅评价意见,每年提供一份分析报告给本院教材建设小组,并由本院建立统一的教材质量信息档案。
第四条实践教学与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1.教学实验室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教学、管理、维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实验设备状态完好,使用效率高,有完整的实验室建设(包括人员素质提高和设备更新)的规划及实施方案,有定期的检查、汇报制度。
2.实验教学必须达到本课程基本要求,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并尽可能降低基本实验每组学生人数,有完善的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和要求,有严格的实验教学考核制度。
3.担任实验教学的教师必须和相关课程教学建立密切的联系,要有改革的设想和措施,应不断开出反映现代先进水平或有利于提高学生创造思想能力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4.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努力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际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训练环境。
5.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6.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学生培养和学风建设
1.要建立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部门领导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研究和交流本院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建立部门领导与学生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学习负担和学习情况,对学生反映的教学方面和学风方面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要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对旷课、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要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学生手册》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有关规定。
3.要重视增强学生学习动力的激励机制,注意因材施教。每学期应召开1—2次学习优秀生及有关教师的会议,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要使尖子学生能脱颖而出。
4.要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教学工作中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以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风貌教育、熏陶学生。教研室应向教师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建立检查和考核制度。
第六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
1.应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践进行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体系及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应有教学改革的重点项目,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影响较大、基础较好的可以推荐给学校,作为学校重点支持的教学改革项目。
2.应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年都应组织教学改革成果经验交流,表彰先进,扩大优秀教学成果的影响。
3.各专业应重视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和社会对本专业培养人才需求的信息调查,拓宽专业口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推动专业改造,使专业能比较主动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当代新技术的挑战,培养高质量的合格人才。
第七条教学文件与教学档案建设
1.教学文件和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书;课表;各门课程成绩单、学生成绩登记簿及学生处理记录;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及汇总表;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信息表;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信息表;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每学期使用教材的总目录;教学检查、教学评估记录;听课记录表;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校学习优秀生档案;教师聘任情况(每位教师聘任情况及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各类教学获奖名单;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每学期考试试卷汇集。
2.教研(实验)室教学文件与教学档案包括:
教师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考核记录;教师使用的各种教材(自编讲义)、参考资料;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教学档案(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书及计划、课程考试试题、试卷(需保留一年)等);教师教学研究论文、著作和教改成果总结。
3.机械学院、教研室对每学期汇集的文件、资料应进行分类归档,并应写出分析、总结报告。
第八条考试(考查)的组织和质量测评
1.按学校现行规定,所有课程均需进行考核。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2.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课)均应认真研究考核方式,要加强能力考核;鼓励教师进行口试及开卷考试等改革。教师采用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应当事先经教研(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所有考核科目必须出A、B卷,注明命题人及审题人,对全校性基础课及部分技术基础课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统一阅卷评分。
4.机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认真检查本学院课程考核的命题、评分的质量等,特别对主干课程的考核要严格把关,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毕业设计及综合实践等环节取得“优秀”必须经机械学院或专业组织答辩,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评定。
5.认真组织考试监考工作。所有考场必须有二人以上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发卷前应宣读“考场须知”,对学生进行简要的考场纪律教育。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随意外出或做其他事情,发现作弊要立即处理,通报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
第九条教学工作纪律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应宣讲与教学无关的其他内容。
2.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停、调课或请他人代课,凡确因故、因病不能上课要求停课、调课者,必须经本学院院长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通知学生班级。
3.教师上课或监考均不得迟到或提前离开,教室内不得抽烟或大声喧哗。对考题应严格保密,成绩一经评定送交教学秘书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包括任课教师本人),确因技术上差错,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更改。
4.在考试及阅卷期间,学生及其他有关人员均不得到任课教师处摸底或求情,教师也不得随意泄漏考题范围或更改成绩。收到成绩后不得给学生本人或其他人员查阅,由本学院统一公布,学生成绩簿严禁外传、外借。
5.教职工违犯教学纪律的行为,部门领导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行为应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第十条建立下列常规检查制度:
1.听课:机械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应对本院首次开课教师及新开课程至少听二次,教研室主任对本室首次开课教师及新开课程至少听三次;
2.期中教学检查: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要有检查的重点,检查后应有分析报告;
3.课程考试质量检查:考核方式,命题、制卷及评分情况,考试纪律等;
4.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考核;
5.学生、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分析;
6.教材使用质量的信息反馈分析;
7.毕业设计及实习实训质量的检查。
第十一条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下列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本学院级教学评估;
2.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及重点建设课程的验收;
3.教材质量的评估、评优和推荐出版;
4.教学改革成果的评估;
5.教研室(实验室)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估。
三、教学管理组织
第十二条根据本学院特点建立、健全教学管理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对本学院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咨询建议。应建立由院长召集的各教研室教学主任例会制度。为强化教学管理工作,应设置以下机构:
(一)机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其成员包括机械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院长、分管18luck新利官网官网的学院院长、教研(实验)室教学主任、教学秘书等。机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为:
1.制定本学院教学工作规划,并提出具体实施建议;
2.研究本学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专业改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并提出处理意见;
3.指导本学院外语、计算机及实践教学工作等;
4.研究并检查本学院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5.审查并推荐各类教学优秀奖、重点建设课程和重点改革项目;
(二)机械学院课程建设小组。其成员由机械学院教学院长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组成。机械学院课程建设小组的职责为:
1.制定主干课程建设规划;
2.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研究课程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措施;
4.研究并指导课程考试方法的改革。
(三)机械学院教材建设小组。其成员由本学院教学院长及有教学经验和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组成。机械学院教材建设小组职责为:
1.制定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重点教材、专著的编写;
2.推荐优秀讲义出版;
3.推荐优秀教材参加评奖。
4.机械学院课程建设小组及教材建设小组均在机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开展工作。
5.机械学院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外语教学工作组、计算机教学工作组、实践教学工作组、教学质量检查组、教学督导组及各种专项教学改革小组,参加成员尽量避免重复。
第十三条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职责:
在学院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完成本学院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负全面责任。
(一)抓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期末前落实好下一学期(或学年)教学任务,选聘并审定任课教师名单;
2.开学前一周内督促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是否完成(上课时间地点是否明确、教案是否完成、授课计划是否写好、教材是否落实等);
3.开学后第一周内检查教学秩序是否已稳定;
4.期中按教务处规定做好期中教学检查;
5.期末前抓好课程考核组织工作及学生的考风教育;
6.期末审核任课教师所教课程的学生考核成绩,签名后交教学秘书或教务员登录;审阅教师的课程教学小结;
7.学年末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做好教学评优等工作;
8.督促检查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做好常规教务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
常规工作应抓出规范、抓出效率。
(二)抓好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
1.抓好学科专业建设。组织制订和不断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交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2.抓好课程建设。组织制订好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积极申报国家、省和院课程建设立项,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验收;
3.抓好教材建设。组织制定好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与选用任务的落实及按时按质完成,组织审核所编教材的质量,组织推荐优秀教材的出版和评优;
4.抓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参与制定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审定教学实验内容、实验改革方案和有关技术条件,检查实验教学效果,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建设好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不断优化实践环节人才培养方案;
5.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风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制订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首次开课教师的培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和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抓好教师的严谨治学、严格要求和教书育人工作;
6.抓好优秀学生的培养。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并改进教学;协助分管18luck新利官网官网的学院院长抓好学风建设,特别是考风建设,要系统抓,长期抓;
7.抓好优秀教学成果、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的总结、申报评奖和推广工作;
8.抓好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
改革工作应抓出新意,抓出水平。
(三)负责处理并完成本学院院长和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教研(实验)室分管教学工作主任的职责:
1.在本学院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室教学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学院及本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和任务,组织教师完成本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及专业、课程建设等任务。
2.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考核教师教学质量。
3.组织本室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建设的质量。抓好考核工作,检查所属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教学规律。
4.组织对本室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制订进修计划,配备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做他们的导师,开展传、帮、带活动,使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5.组织研究各课程使用教材的质量,编写教学参考用书,在对教材进行深入研究并在经过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编写高质量教材。
6.建立、健全本室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7.完成学院及本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课程负责人及其职责:
1.每个专业的主干课程均应配备一名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对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深刻的理解,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开设同类课程的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2.课程负责人应在机械学院院长和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对提高本课程教学质量负全面责任,其基本职责为:
(1)组织制定课程基本要求及课程大纲、教学规范、教学日历,组织对教学(实验)内容体系的研究和改革,协助本学院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组织本课程教师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及教材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改革,组织编写高水平、高质量的教材,不断改善教学条件,逐步形成本课程特色,创建优秀课程。
(3)组织对青年教师教学辅助工作及教学工作的传、帮、带,严格要求,热忱指导,不断提高课程师资队伍的教学素养和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