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各位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我校自1990年建校以来,已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为弘扬山工精神,缅怀山工人艰苦卓绝的创业历程,展示学校的辉煌成就,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历届老领导、各位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进一步丰富校史馆的馆藏品资源,更好地发挥校史文化资源的育人功能,诚望大家积极响应,大力支持,热心提供宝贵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馆藏资料和实物征集历史年限
1990年至今。
二、征集内容和类别
(一)实物类
1.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信函、批示等;
2.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教案、讲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徽标、印章、各类证书(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等;各个时期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等;
4.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旗(徽)、画册、礼品等;
5.学校师生参加各类重要活动、赛事,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
6.广大师生校友收集、保存的能直观反映学校某一历史时期工作、学习、生活实况的“老物件”(如校徽、校服等)。
7.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实物。
(二)声像类
1.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3.反映各单位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三)文献类
1.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2.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文献资料。
三、校史馆征集资料的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存放校史馆,并永久妥善保存。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四、校史馆征集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史资料、实物的征集工作,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校史资料实物的收集工作,然后报送文化宣传处。
2.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发动工作,讲明做好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做好征集工作。
3.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实物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4.所有图片需添加文字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图片中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要标明其所在位置,如“XXX(左二)”。
5.在征集校史资料实物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文化宣传处。
五、校史馆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80958022 18905414129
电子邮箱:27373461@qq.com
文化宣传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