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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日期:2023-12-19点击量:次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

2、组织领导

组 长: 牛翔

副组长: 薄金龙、许艳春

成 员: 全体辅导员

3、工作要求

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我院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4、评选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2024届本、专科毕业生。

5、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②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行为;身心健康,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文体、公益等活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③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前无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包含校级奖学金)。

④在各类就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或已经就业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6、评选程序及要求

①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②学院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12月22日-12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奖励措施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 颁发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统一制式的《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答辩不通过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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