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作者:发布日期:2023-12-28点击量:次

1. 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必须持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正式开始45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

3.手机、有存储功能的手表、电子辞典、录音机、计算器(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使用的普通计算器除外)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一经查实,均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利用通讯工具或其他器材作弊或组织作弊者,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者,作出处分处理。

临近期末考试周,务必注意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以健康的状态迎接期末考试。行则将至,学则必成,做自己的考试锦鲤。祝各位同学期末考试顺利,考出心仪的成绩。

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