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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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陈列实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3 浏览次数:

部门、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我校自1990年建校以来,走过30多年发展历程为弘扬山东工程精神,缅怀山东工程人艰苦卓绝的创业历程,展示学校辉煌办学成就,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历届老领导、老教师,各位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进一步丰富校史馆馆藏资源更好地发挥校史文化育人功能诚望大家积极响应,大力支持,热心提供宝贵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馆藏资料和实物征集历史年限

1990年至今

征集内容和类别

(一)实物类

1.上级领导、重要嘉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信函、批示等;

2.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教案、讲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徽标、印章、各类证书(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等;各个时期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工作记录本等;

4.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旗(徽)、画册、礼品等;

5.学校师生参加各类重要活动、赛事,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2004年前市级奖励可纳入其中。

6.广大师生校友收集、保存的能直观反映学校某一历史时期工作、学习、生活实况的“老物件”(如校徽、校服等)。

7.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实物。

(二)声像类

1.历届班级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3.反映各单位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三)文献类

1.反映学校建设、发展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2.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文献资料。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存放校史馆,并永久妥善保存。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征集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史资料、实物的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工作,及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2.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动员,讲明做好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做好征集工作。

3.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实物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4.所有图片需添加文字说明,实物照片可用附页进行具体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图片中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要标明其所在位置,如“XXX(左二)”。

5.在征集校史资料实物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党委宣传部

五、捐赠回馈

对所捐资料或物品纳入校史馆馆藏的捐赠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重要资料或实物在校史馆展出时,将标明来源出处,以示谢意敬意。

六、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珠

联系方式:80958026

电子邮箱:s*****c@126.com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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