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至1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山东会堂举行,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吴梦军出席大会,并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代表向大会提交了提案。
在大会期间,吴梦军委员同其他代表一起听取并审议了《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等,列席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了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参加了小组讨论等议程。她在讨论中,踊跃发言,畅谈对以上报告的理解和认识,对报告中有关职业教育发展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她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据吴梦军介绍,她在此次会议上向大会提交了三份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一份是“关于我省设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的建议”。 在提案中她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借鉴浙江、深圳等地的做法,尽快出台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以便解决当前我省民办高校中普遍存在着“招人难、留人难”影响教育质量的问题,真正实现民办院校教师与公办院校教师在地位、待遇等方面的平等。另一份是 “关于加大对职业本科试点院校项目建设支持的提案”。吴梦军在提案中提出,总结一年来我校试点工作的实践情况,我们认为,要做好试点工作,不仅需要学校本身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而且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教科研项目立项、专业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与升级、校内外职业技能培训及“1+X”证书试点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经费上的支持。以缓解试点院校由于加大投入而带来的巨大资金的压力。第三份提案是“关于引导现有民办学校举办者选择非营利性办学的建议”。 吴梦军在提案中指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探索。2019年7月12日,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实施办法》,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确保现有民办学校更多地选择非营利性,确保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真正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她建议:一是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同等待遇;二是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就会吸引更多的民办学校选择非营利办学模式。
吴梦军认为,作为一名教育战线的政协委员,要想履行好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就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呼声。为此,她每年通过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高校领导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她撰写的提案,真正反映了师生的诉求和心声,反映了民办高职院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她忠实地履行了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
作者:魏本江编辑:靖雪编审:林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