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 细则》(鲁教师字〔2009〕1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条件见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组织体检并审核(6月25日前)。申请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各高校自行审核体检结果(见附件3),并留存备查。
(二)网上申报核验(6月17日—26日)。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
1. 身份核验。申请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员进行实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验不通过的,须申请人工核验。
2. 学历学位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本科学历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以博士学位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 普通话证书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普通话水平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需填写。
4. 完善信息。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网提示完成个人事项承诺,填写任教学科、个人简历等信息。任教学科应与面试任教学科一致。
(三)高校审核(6月17日—29日)。
(四)省级复审认定(6月29日—7月5日)。
(五)证书制发(7 月 8 日—15 日)。
三、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学校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统一排查申请人员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坚持“一票否决”。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担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组织工作,加强认定过程监督和指导,抽查部分高校认定开展情况。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教师资格认定工 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
2.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3. 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
4. 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1-4.docx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0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