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9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实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教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学校将成立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评议组,具体负责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面试工作。
本次面试工作中不再收取费用。
二、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范围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人员。其中,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我校将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组织面试;面试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5月20日—22日,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8rr.co/jCMt)提交面试申请。
6月10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并将申请人员面试成绩录入系统。
五、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完成面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高校面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面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刘大萌、荆明星
联系电话:0531—80958031、80958030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