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工作职责
1.面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取得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
(1)积极与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纵向、横向联系,加强合作,争取重要课题立项。
(2)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取得在国内有影响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
2.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智库平台,为学校建设国内外、学政企研相结合的多学科、复合型专家智库。
(1)建设专家智库网上平台,深入分析教育、科技、经济、社会重点热点问题,通过专家引领有效地推动学校教师专业成长。
(2)坚持项目推动。根据项目要求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到校进行阶段性工作,配套经费及专用工作室,遴选校内骨干教师参加工作室,通过重点培训,力争形成在市、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具引领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群体。
3.发挥参谋咨询作用,主动当好教育主管部门的助手,为山东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研制规划、设计方案,并对相关实践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1)跟踪国内外职教热点,做好动态咨询报告,为政府部门和行业提供职业教育发展的决策咨询服务,为职业院校和行业培训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
(2)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重大课题聘请权威专家指导研究,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家咨询会,使得专家可通过研究报告、咨询意见、专家建议等不同形式,积极开展建言献策。
4.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大讲堂,开展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讲座或学术交流。
邀请职业教育以及其他学科知名专家、校内骨干教师登坛讲座,传播职业教育及其他学科当前最新信息和主流观点,拓宽和丰富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知识与视野,提高全校师生的职业和文化素养,从而推动学校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增强校园文化凝聚力。
二、各岗位职责
(一)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1.重点负责研究工作;
2.负责山东工程高教资讯的策划、审核工作;
3.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大讲堂的年度计划审核工作;
4.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课题管理的审核工作;
5.负责专家智库平台建设的审核工作;
6.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的审核工作;
7.负责其他行政工作的审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员岗位职责
科员1:
1.负责课题研究工作;
2.负责山东工程高教资讯的编制、印刷、分发等工作;
3.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大讲堂运行工作;
4.负责本处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本处绩效考核工作;
6.负责会务组织工作;
7.负责每月的计划、总结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员2:
1.负责课题研究工作;
2.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课题立项、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
3.负责专家智库平台的建设工作;
4.负责本处日常考勤工作;
5负责通讯稿的编写工作;
6.负责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7.负责本处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