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机动车管理,安全保卫处将对进出校园的车辆重新录入门禁系统,现将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校教职工需开车出入校园,填写《校内驾驶机动车申请表》,并签订《校内驾驶机动车安全责任书》,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填写《校内车辆门禁系统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一并交由安全保卫处。
2.校内合作单位(例如:培训机构、校企合作等)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计、审核,填写《校内合作单位驾驶机动车申请表》,并签订《校内驾驶机动车安全责任书》,汇总后填写《校内车辆门禁系统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一并交由安全保卫处。校内合作单位车辆办理登记时需缴纳200元/辆押金,离校时办理退款。
3.每位教职工只允许一辆机动车授权录入门禁系统。
4.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及合作单位给其他外来人员或学生办理车辆出入登记。
5.安全保卫处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重新录入门禁系统,此次未提交申请的车辆将无法进出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