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25 号)要求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 2021 年度我校“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遴选对象主要面向我校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特别突出的大一新生可提前列入或补充为培育对象,培育期限一般为2年,具体培育对象范围按照当年度各行(专)指委下发的工作方案执行。
遴选名额详见《2021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预分配指标》(附件3)。遴选名额不超过学校预分配名额,推荐名额依据当年度各行(专)指委下发的工作方案执行。
二、遴选标准及程序
各专业遴选标准按照当年度各行(专)指委下发的工作方案中的标准执行。
各学院根据预分配名额遴选培育对象,并根据当年度各行(专)指委下发的培育工作方案中的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组织填写《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上传系统报名并报各行(专)指委,各行(专)指委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培育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培育对象名单。
三、有关要求
1.确保遴选质量。各学院要严格落实遴选标准,认真核实学生情况,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充分挖掘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创新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提交材料要真实准确,评价要客观公正。
2.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齐鲁工匠后备人员” 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学生积极报名,激发学生、教职工发现典型人才、学习先进技能、争当先进个人的热情。
3.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与各行(专)指委的深入交流和沟通,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发展,提升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4.每个专业要有一名专业负责人加入各行(专)职委的工作群,便于各项工作开展,具体QQ群号见附件3。同一专业类,涉及多个学院的情况,建议每个学院至少有1名老师加入。
5.材料报送。附件1及支撑材料(获得荣誉、学年或者学期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表等)、附件2需在上传系统前报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登录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具体开放时间接省厅通知后另行通知。网址:(http://zyjy.sdei.edu.cn/qlgj/webindex.aspx)
附件1: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
附件2: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 2021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预分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