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05-14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1.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2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国标代码:13356

2.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编:250200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4.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坐落于具有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城之称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占地面积743亩,校舍面积31.1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鼎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

在30年的发展中,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工程性,融合型”的特色办学思路,走出了一条以工科为主,工、管、艺、经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注重内涵建设的发展道路。

学校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专业链与区域经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目前,开设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46个,形成了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汽车类、土建类、财经商贸类五大优势专业群。五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建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51人,占专任教师的50.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65人,占专任教师的51.6%;“双师型”教师168人,占专任教师的33.9%;兼职教师141人,占教师总数的22.1%。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

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投入巨资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已在校内建成集教学、科研、实训为一体科研基地8个,建立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89个,与校外8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实习基地86个。这些实训、实习、科研基地的建立为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针对行业企业的技术难题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并取得丰硕成果。近五年,已获得省、市教学与科研立项纵向课题118项;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23篇,其中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35篇,主编参编教材119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81项,获国家授权专利67项,软件著作权21项。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承担企业科技研发项目30余项。

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力实现就业”的就业工作体系。一是实施了一把手抓就业创业工程;二是通过就业指导课、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了实战平台;四是初步构建了1+X“多证”获取体系,学生可获得毕业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建立了“小贤才”校园招聘管理系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服务。学校荣获首批“山东省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学院”称号。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党委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了思政课教学、日常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教育“五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选择主流文化,崇尚主流价值,培养大学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教育引导作用。

学校的发展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校”“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山东省高校后勤、校园绿化与管理、校园治安防范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组织两次荣获“山东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校长吴梦军教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黄炎培杰出校长奖”、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近5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282项,其中全国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0项,省级一等奖61项、二等奖79项、三等奖115项。

站上新起点,奔向新目标。教育部批准我校更名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之后,学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在全省、全国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目前,全校师生在学校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18luck新利官网电脑版

1.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志愿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招生计划

电子商务

20

7

工商企业管理

25

15

100

8

会计

30

80

8

旅游管理

20

6

市场营销

25

6

物流管理

20

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25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6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20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15

100

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80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20

6

数控技术

20

6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20

6

工程造价

30

80

6

建设工程管理

30

6

建筑工程技术

20

15

100

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0

20

100

8

空中乘务

25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6

汽车营销与服务

25

6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20

5

新能源汽车技术

30

80

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6

计算机信息管理

2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20

100

8

软件技术

25

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5

80

7

动漫制作技术

20

6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6

环境艺术设计

20

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5

15

100

7

美容美体艺术

25

7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腾讯校企合作)

2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华为校企合作)

20

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仁丁体育校企合作)

20

6

建筑工程技术(与青佳智能校企合作)

2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山东联科校企合作)

20

6

软件技术(与甲骨文校企合作)

20

6

工业机器人技术(与世纪鼎利校企合作)

20

8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世纪鼎利校企合作)

20

8

移动通信技术(与世纪鼎利校企合作)

20

8

移动应用开发(与世纪鼎利校企合作)

20

8

电子商务(与世纪鼎利校企合作)

20

8

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4.免试条件: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2cm-174cm;男生:173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定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缴纳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第六章考试办法及安排

1.单独招生测试科目、分值:

(1)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能力测试300分,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测试内容: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思想道德素养、认知、发展潜质、文字表达等。

(2)其他单招考生:文化课测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测试)150分,总分300 分,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

2.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综合测试成绩占40%,总分100分。本校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及职业潜质等,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进行。

3.测试时间:6月1日—6月3日。

4.考生参加网上测试所需网络条件、智能终端等具体要求,学校将提前通知考生,并于考前组织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章录取规则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4.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5.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其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考生采取单独编班,学制为三年,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教学安排为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与校外教学相结合,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考生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6.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1.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3.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执行。

4.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具体为: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600-4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学校、企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2600-4000元/人/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0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办法,学生通过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根据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要求,山东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获得最高8000元的学费减免。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新生报到和审查

录取考生需持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两周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十一章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十二章监督机制

1.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单招综评考试监督组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选派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有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以上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三章附则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址://www.peterbock.com/

电子邮箱: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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